言情站-言情小说站
小说站首页
最近更新
点击排行榜
推荐排行榜
收藏排行榜
字数排行榜
全本小说
[
]
总裁大人,100分宠!
[
古代言情
]
亲兵是女娃:拐个将军做夫君
[
]
通灵少女:妖孽老公上我身
[
]
快穿:炮灰女配逆袭
[
都市言情
]
1号军宠:首长,好生猛!
[
都市言情
]
重生八零年:兵王的异能媳妇
[
]
萌系小甜妻:帝少,玩心跳
[
都市言情
]
重生空间:首长的军医媳妇
仙落玄荒
言情小说站首页
>
奇幻玄幻
>
仙落玄荒
>
目录
章节目录 第107章 家庭无小事(第1页/共4页)
文 /
雨夜呼吸
言|情|小|说|吧
我一阵头晕
这事棘手啊
“第一代
女子
还算端庄美艳
”洛神芙回答
“打的好主意
”
“据说这两个金鹏受过严重的创伤
再也不能生育了
只育有一女
”雅玛蝶说道
“攀上了人族这门亲事
到时候求助烨哥
让烨哥将他们的身体创伤治愈
烨哥救还是不救
”
“是啊
烨哥要是治愈他们
他们就又可以开枝散叶了
真是打的好主意啊
”
“一旦此事蔓延开来
其他妖兽族纷纷效仿怎么办
”
“食人族那只小狐狸是女的
名为美娇
据说长得倾国倾城
”
“那蟒蛇族生下的也是女子
名为白素贞
妩媚动人
”
……
众人你一言我一语
我很快就了解了大致情况
夫人们对于妖兽与人结合的事情
看法各一
难以达成共同的意见
作为最高层
意识形态问题是个大问题
必须要达成共识
才能把好人族的发展方向
“大家探讨辩论一下
人族与能够化形为人的妖兽族结合
有没有违反天道
会不会干扰人族的发展
”我顿了顿
“就以这个话题当成一扬辩论
诸位夫人组成正反两方
认真仔细地辩一辩这个话题
”
人族与妖族的通婚问题
历来争议不断
“守规矩”这三个字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对人民统治方法的核心
古代的那么多关于“人
神
妖
魔
鬼”等等乱七八糟的
都不允许通婚
在民间传闻和神话中说得是通婚会没有好果子吃
会得到一个不好的结果
所以古代神话中对人神妖之间的通婚向来都是制止的
在神话中一直都说人神妖不能通婚
但是却没有明确说明为何不能通婚
为什么不能通婚
难道是像现代的近亲结婚一样
会生下神奇的东西
当然不是
又或者像民间鬼故事那样
生下来邪恶的东西
可是从董永和牛郎的故事来看
并不会
他们的孩子都活得好好的
沉香更是修炼成了神仙把自己的母亲救了出来
我们并没有从沉香以及牛郎的孩子身上看到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
也就是说
在神话中
人神妖不能够通婚
就是一种规定
所以问题就很明显了
为什么这么规定
神话中子虚乌有的神仙
妖怪都不让结婚
这犯哪门子的法了
对
就是犯法了
而且犯的法很严重
严重到了让民众不安于统治
古代的统治对社会制度的划分是非常严格的
有皇族
贵族
豪门
平民
平民见了贵族就是要下跪
就像人类见了神仙要下跪一样
没有太多的道理可言
这就是规矩
如果人们连神仙都不跪了
那么人们会去跪贵族吗
还会服从贵族的统治吗
自然不会了
同样的
如果神仙妖怪和人类能够结婚
那么是不是意味着
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所谓的高贵和低贱之分
神仙都能够和人类结婚
这就是问题所在
另外
我们首先还要明白“妖”为何物
关于“妖”的定义
《左传》有记载:
“妖由人兴也
人无衅焉
妖不自作
人弃常则妖兴
故有妖
”
《崆峒问答》也有说:“人之假造为妖
物之性灵为精
人魂不散为鬼
”
这两句是说
妖是由人造或者人化成的
人一旦失去道德伦常
产生邪念
那么妖就形成了
很明显
这个不是我和诸女要探讨的范畴
我们探讨的是那些由牲畜
植物化成的
具有人形的
严格来说应该属“精怪”
也就是妖兽
按照东晋干宝的《搜神记》来说
“妖怪者
盖精气之依物者也
”也就是说
妖怪是指具有人的形貌意识思想的生物
由于民间传说实在是过于庞大
物种之间的界限也越来越模糊
《吴越春秋》有记载过大禹娶涂山狐妖为妻的故事:
禹三十未娶
行至涂山
恐时之暮
失其制度
乃辞云:“吾娶也
必有应矣
”乃有九尾白狐造于禹
禹曰:“白者
吾之服也;其九尾者
王者之证也
涂山之歌曰:绥绥白狐
九尾庞庞;我家嘉夷
来宾为王
成家成室
我造彼昌;天人之际
于兹则行
明矣哉!”禹因娶涂山
谓之女娇
《西游记》里奎木狼和宝象国公主育有两个妖孩
我们所熟知的白蛇传
许仙和白娘子也育有后代
尽管有这些例子
大部分人妖相恋好像都没有什么结果
因此我们可以合理推测:人妖可以孕育后代
但是难度比较大
综上所述
人妖不存在绝对的生殖隔离
至于道法伦常
就很好理解了
情感上的问题
白素贞为等许仙被压雷峰塔下千余年
妖的寿命那么久
人却只有百年寿命
若是相恋
势必会面临生离死别;
妖品无法保证
人有好歹
妖有善恶
这人和人相恋倘若遇到个人渣
尚有名誉性命之虞
拥有远超人类能力的妖类若是个妖渣
轻则被吸
https://www.yanqingzhan.net
小提示:可以使用键盘快捷翻页,上一章(←) 下一章(→)
上一章
|
本书目录
|
加入书签
|
下一章